透景生命(30064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透景生命透景生命(SZ:300642)2025-11-11 20:32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负责 人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 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上海透景 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