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30064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透景生命透景生命(SZ:300642)2025-11-11 20:3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委员变动处理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5]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规则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会议记录 - 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19] 决议跟踪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反可督促纠正,不采纳汇报董事会处理[20] 保密与利害关系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0] - 委员个人或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自行回避表决,其他委员认为无显著影响可参加表决,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表决[23] 议案审议 - 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审议议案,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23]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情况[2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规则发布信息 - 该规则文件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发布[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