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30064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3] 任职与解聘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 原秘书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5] - 出现特定情形或连续3月不能履职应解聘[14] 职责与制度 - 负责组织协调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11] - 按规定时限披露临时报告[11] - 定期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12] 特殊情况处理 - 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5]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