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30064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内幕信息是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4] 管理机构与适用范围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等工作日常办事机构[2]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及参股公司[3]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公司及相关主体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10]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和备忘录[8][12] - 档案和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保存10年[15] 自查与违规处理 - 公司应在报告和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21] - 发现违规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21]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应追究相关股东责任[22] 档案填报要求 - 内幕信息事项应一事一记,分别记录知情人档案[29] - 需填报所属单位与公司关系、职务等信息[29] - 要填报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内容、所处阶段等[29] - 登记填登记人名字,汇总保留原登记人姓名[29] - 具体格式以深交所业务要求为准[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