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3] 信息披露原则与渠道 - 信息披露应依法、及时、公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8]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具体执行人和指定联络人[8] - 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9]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相关事项[10] - 出现重大情形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1] - 信息披露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1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5]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临时报告[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临时报告[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23]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临时报告[23]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8] 会议决议披露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需在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将决议报送交易所备案并公告[24] - 股东会结束当日需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文件并刊登决议公告[2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5] 信息更正与补充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13] 非标准审计意见处理 - 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并披露[18] 信息保存与处分备案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31] - 董事等履职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35] - 公司对责任人处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备案[37] 信息披露机构 - 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号田厦金牛广场A座19楼奥美医疗证券部[34] - 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电话为0755-88299832,传真为0755-88299832,电子邮箱为ir@allmed.cn[34] 信息暂缓与豁免 - 公司拟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填写《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审批表》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29]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证据证明信息涉密可豁免披露[26] 制度相关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0] 相关文件 - 存在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审批表[42] - 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函[43]
奥美医疗(0029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