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30142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世纪恒通世纪恒通(SZ:301428)2025-11-11 20: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应采用公开选聘方式并官网发布选聘文件[6][7][8]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资料、资质审查等环节[11]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审计人员任职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积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0] 续聘与改聘 - 续聘需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全面评价[13] - 出现六种情况改聘[16] - 年报审计期间不得随意改聘[17] 文件保存与信息披露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 应在年度财务决算等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更换流程与监督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 审计委员会审核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7] - 对选聘履职情况评估监督,结果记于年度审计评价意见[21]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按规定处理并报告董事会[23] - 情节严重不再选聘[2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