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3014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6] 股票买卖禁止期 - 董事、高管及配偶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5] - 董事、高管及配偶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5] 违规处理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三十日内收回违规交易所得收益,未执行可诉讼[9] 信息申报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2]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后两交易日内申报[12] - 现任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两交易日内申报[12] 交易披露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应两交易日内公告[14]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可转让股份计算 - 董事、高管以去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16]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7][18]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持有总数,作次年计算基数[18] 股份锁定与解锁 - 结算机构可锁定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董事、高管名下股份[23] - 董事、高管所持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24] - 锁定期间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25] - 董事、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自动解锁[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原制度废止[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