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3014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委员会组成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4]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5][6][8][9] - 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两名[6][8][9] - 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9] 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建议[11]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14]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指导监督内审部门工作[17][18]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32]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召集人主持,可委托独立董事主持[3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多种方式召开[33]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聘请中介机构提供意见[33]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无关联委员不足二分之一时由董事会审议[33]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保存意见[34]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34]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6]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规定抵触以规定为准[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