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3014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董事辞任 - 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下任填补后生效,六十日内补选[4]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6] 人员离职 - 董事、高管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9]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一年内有效,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追责机制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2] - 离职人员有异议,十五日内可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