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2025年11月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形成投资服务理念等[4]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事务[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8] 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素养[8] 合规要求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法违规情形[10] 工作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2][13]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与投资者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2] 投诉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12] 活动安排 - 投资者关系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说明会应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并提前公告相关信息[14] -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5] 调研沟通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除特定情形外,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5] - 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具备条件可录音、录像,建立事后核实程序[16] 联系渠道 - 定期报告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需公告,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16] 平台交流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信息,回复问题应注重公平、诚信[17]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理性、客观,不得使用误导性语言[18] - 平台信息受质疑且涉及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8] 档案制度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档案保存期限为三年[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
嘉欣丝绸(00240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