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特定犯罪刑罚执行等情形人员不能担任董事[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7] - 董事会设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8] 董事提名与选举 - 现任董事会等可提名董事候选人[8] - 董事长等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 董事辞任与义务 - 董事辞任需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11] - 董事离任后1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11] 独立董事任职与管理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7]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9]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等[29] 董事会权限 - 处置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产[32] - 抵押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的资产[32] - 进行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的借贷等业务[32] - 进行不超10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赠[32] - 进行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投资[32] - 审议低于3000万元且低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33] - 审议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内的担保[34] - 审议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内的担保[34]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42]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2]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3日[42]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3] 其他规定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52]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52]
嘉欣丝绸(00240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