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00240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嘉欣丝绸嘉欣丝绸(SZ:002404)2025-11-12 17: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检查公司财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9] - 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10]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至少保存十年[10] 工作规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