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00240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嘉欣丝绸嘉欣丝绸(SZ:002404)2025-11-12 17:02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通过深交所任职资格考试[4]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8] 聘任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审核,董事会聘任[11] - 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1] 履职协助 - 聘任秘书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 离职交接 - 辞职或任期届满应办妥移交,保密义务仍有效[12] 空缺处理 - 空缺指定人员代行,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月内完成聘任[12] 责任解释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担责,细则董事会解释[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