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600816) -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建元信托建元信托(SH:600816)2025-11-12 17: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7] 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需召开[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召开[7] - 独立董事或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6] - 通知应披露提案具体内容及相关资料[16]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决议事项类型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27]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表决相关规定 - 关联股东对相关事项表决时应回避[2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28]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资料保存期限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其他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6]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38] 规则适用与解释 - 本规则未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执行,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41] - 本规则有关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时,自动废除并按相关规定执行[4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