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科技(603004)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备案版)
鼎龙科技鼎龙科技(SH:603004)2025-11-13 17:3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3年8月14日经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5,888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552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552万股,均为普通股[6][14] - 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17,664万股,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认购16,664万股,出资比例94.3388%;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认购1,000万股,出资比例5.6612%[14] 股份限制与权益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8] 会议与决策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8] - 公司满足特定情形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董事与治理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77]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1]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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