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688981) - 中芯国际审计委员会章程
审计委员会章程 - 审计委员会章程于2005年1月25日获董事会批准,后经多次修订[3] - 成员至少三名,至少一位为具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6] - 审计公司前任合伙人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8] 会议相关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年度和半年度结束提交报告[10]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与外聘审计师开会两次,听取风险管理汇报一次[17] - 会议法定人数为多数成员出席且最少两名成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完整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可供董事查阅[18] - 委员会主席或代表须出席公司年度股东会并准备回答提问[18] 章程生效与解释 - 章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21][22] 外聘审计师管理 - 检讨及监察外聘审计师独立性程序包括研究关系、索取资料、单独会见[23] - 可与董事会制定外聘审计师职员政策并监察应用[23] - 评估非审计服务独立性考虑多方面因素[23] - 可与外聘审计师商讨工作范围等内容[24] 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 - 评估公司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程序[24] - 关注高风险领域、管理层措施及纠正进展[26] - 判断管理层是否设立合适系统[26] 内部审计部门管理 - 可审阅内部审计部门组织结构等[26] - 确保与内部审计部门建立沟通机制[27] - 了解外包工作并定期获取审阅审计结果[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