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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德教育(30019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科德教育科德教育(SZ:300192)2025-11-13 18:30

关于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航律师、乔若瑶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989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 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 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