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湃科技(30053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领湃科技领湃科技(SZ:300530)2025-11-13 18:46

公司治理 - 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公司拟对33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对2项进行废止[80][81][82]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8] 股份交易与转让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类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2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4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9] - 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50]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1]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52]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0]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2]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58] - 公司成立党委和纪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57]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对股东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78]

领湃科技(30053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