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晖创新(3003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6]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7] 薪酬方案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