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湃科技(3005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领湃科技领湃科技(SZ:300530)2025-11-13 18:47

控股股东定义 - 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股东[2] 控股股东义务 -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4] - 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4]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包括11种情形[5]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10] - 与公司交易遵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6] - 履行承诺,对履约风险大的承诺提供担保[9] - 转让股份不得影响承诺履行[9] - 保护中小股东表决权、提案权、董事提名权[11] - 不得利用控制地位谋取公司商业机会[12] 信息披露要求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 转让公司控制权时对受让人多方面情况调查并披露相关报告书[16] - 转让控制权前存在未清偿债务等情形应解决,转让所得用于特定用途可转让[16] - 建立包含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8] - 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 收购等信息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形通知公司刊登提示性公告[20]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泄露需通知公司公告[21] - 公共传媒出现相关报道或传闻告知公司并配合调查披露[21] - 公司问询及时如实书面回复,公司存档备案[21] -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与公司沟通联络[22]

领湃科技(3005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