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湃科技(30053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领湃科技领湃科技(SZ:300530)2025-11-13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等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等不得担任[8] - 不得在超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11] - 连任六年,36个月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 - 应独立公正履职,影响独立性需申明回避或辞职[14]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7]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致比例不足或缺会计专业人士,改选前履职,60日内补选[1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证知情权,资料不充分可延期会议[18] - 及时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 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承担相关费用[19] - 给予适当津贴,建立责任保险制度[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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