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健康(603222)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济民健康济民健康(SH:603222)2025-11-13 19:1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11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董事会成员拟从7名增加至9名,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2][28] - 修订后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4]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可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报酬事项等多项重要决议[1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5]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26] - 董事辞任需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27]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3]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33] 公司运营与财务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1]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1]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3]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将“监事会”等修改,修订内容待工商登记机关审核,需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办理变更登记[49][50] - 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和修订后章程对23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51][52] - 1 - 9项制度需股东会审议,10 - 23项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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