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02380) -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成立与修订 - 公司于2004年8月24日成立薪酬及提名委员会,2025年11月14日修订职权范围[3] 委员会成员与选举 - 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至少一名不同性别成员[10] - 成员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及以上提名,经董事局大多数同意当选[10] - 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由董事局大多数票选举产生[10]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1] - 决议案须经出席成员大多数票表决通过,票数相等主席有权投决定票[11] - 书面决议与正式会议决议效力同等[11] 报告与建议 - 每次会议结束向董事局报告[12] - 委员会可随时向董事局提建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