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1]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20]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十年[2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1]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21] 决议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22] 中小投资者权益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损害其合法权益[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2]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2] 法院判决后 - 法院判决后上市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2] 议事规则效力 -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与章程有同等效力,不一致以章程为准[24] 议事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议事规则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修订也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4] 数字含义 - 本议事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6] 规则解释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健康元(600380)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