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3004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四方精创四方精创(SZ:300468)2025-11-14 20: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指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部门,下同)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 规定的媒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