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3004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 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及附录 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以下简称"《标准守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以 下简称"《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