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3004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四方精创四方精创(SZ:300468)2025-11-14 20:17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进一步完善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 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 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