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3004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四方精创四方精创(SZ:300468)2025-11-14 20:17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通知、表决程序以 及股东会的提案、决议等事项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本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 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