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300168)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万达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风险 管理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席(即召集人,以下称"主席")一名,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辞去风险管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