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3001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在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经 营计划、财务监控、人事管理等方面依据本规则行使决策权。董事会由董事9名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 第三条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