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投(0022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并可以在任期 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