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投(0022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管离职情形[2] - 特定情形下董事和高管应停止履职或被解职[5][7]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需继续履职[7] 流程要求 - 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10] - 离职生效后1个月内移交文件[10] 股份限制 - 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3]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3] 其他义务 - 高管离职后需遵守竞业禁止义务[15] - 离任审计问题15个工作日内报告[17]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