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投(00220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理 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交投生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筛选、审核。 除出现上述情况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 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外,委员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 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 员的辞职适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或独 立董事辞职的相关规定。 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