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构成 -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名,全为非执行董事,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一名需有会计专长[9] -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若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是非执行董事,自相关时间起两年内不得任审计及风险委员会成员[7] -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8] 职责职权 - 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查财务信息、评估风险管理等[14] - 在审计及财务监管方面有多项职权,如建议外聘审计机构相关事宜等[15] - 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方面有多项职责,如检讨相关系统等[19]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不受不当影响[20] - 应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21] 会议安排 - 每年最少与外聘审计机构举行两次会议[22] - 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汇报[22] - 最少每半年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开会讨论内部审计开展情况[2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9]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 与公司外聘审计机构代表每年最少举行一次无管理层出席的会议[32] 会议通知 - 采用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公司无书面异议,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31] - 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前14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最少于会议前5天发出通知[31] - 会议材料须于会议召开前3天发给全体委员,除非全体成员一致通过豁免该通知时限[31]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7] - 会议对议案集中审议、依次表决[39] 表决方式 - 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通讯会议为签字方式[40] 决议生效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签字后生效[43] 决议通报 - 会议决议(讨论稿)情况应在3日内通报董事会[43] 文件保存 - 会议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43] 会议记录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45] - 会议记录至少包含召开信息、出席人员、议程等内容[46]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50] -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1]
洛阳钼业(603993) - 洛阳钼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