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603993) - 洛阳钼业提名及管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基本信息 - 提名及管治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1月17日由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 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委员组成,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7] - 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主任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7] 委员任期及人数要求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委任新委员,未达人数前暂停行使职权[8] 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审阅一次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背景多元化[13] -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或聘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4] - 检讨及批准公司企业管治愿景、策略等并监督执行情况[15] - 审阅评价年度《企业管治报告》供董事会考虑及批准并披露[15] 会议相关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9]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8] - 定期会议提前14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天,会议材料提前3天发[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决议相关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5] - 委员或其指定人员3日内将决议情况通报董事会[35]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36] 细则生效及解释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38]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