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600331) - 宏达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宏达股份宏达股份(SH:600331)2025-11-17 18:16

人员任职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5] - 有8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1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4] 人员聘任 - 聘任、解聘总经理经党委会研究后由董事会按法定程序决定[15] - 聘任、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提案,经党委会研究后由董事会按法定程序决定[15] 总经理职责 - 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2] - 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和增值,完成生产经营经济指标[6] - 按董事会授权范围工作,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主要责任[19] 办公会相关 - 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主持决定事项会后须向总经理报告[29] - 出席人员为总经理等,可邀请驻公司纪委书记等列席[29] - 召开频次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32] - 以现场召开为主要方式,紧急且信息充分时可非现场召开[32] - 议题由经理层成员等提出,经总经理或主持人审查同意上会[32] - 会务提前3天以上发召开通知和议题征集通知,提前1天以上通知与会人员[35] - 会议纪要一般由综合办公室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报请审定签发[41] - 决定事项由分管领导或指定领导牵头实施,重大调整重新履行决策程序[42] 报告相关 - 研究通过事项应向董事会等报告并对真实性负责[42]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45] - 接到通知3日内需向董事会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45] - 报告内容含年度计划实施等情况[45]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46] 细则相关 - 本细则于2025年11月修订[1] - 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48] -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9] - 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依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