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2月6日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发行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416亿元,股份总数为26.416亿股,全部为普通股[6][13] 股份相关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6]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特定情形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7]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71]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6] 报告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9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6]
宏达股份(600331) - 宏达股份公司章程(修订稿,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