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奥迪(30034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麦克奥迪麦克奥迪(SZ:300341)2025-11-17 18:16

关联交易金额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应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股东应回避表决[9] 关联担保与资助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披露;特定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应按规定适用相关制度[12]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按规定适用相关制度[12] 其他规定 - 交易包括与同一关联人及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15] - 制度中“以上”均包含本数[16]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