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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创业(0005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西部创业西部创业(SZ:000557)2025-11-17 18:46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 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 1 —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 会宁夏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