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60024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
万通发展万通发展(SH:600246)2025-11-17 19:30

公司治理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第九届监事会履职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止[1] - 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事项[2] 公司基本信息 - 200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412,476元[5]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股份总数为1,890,412,476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90,412,476股[7]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限制[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8][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等[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等[1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等[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9] - 董事会对购买出售资产等交易有相关权限规定[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3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38]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15%等不同阶段分红比例规定[3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4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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