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00239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部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部分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部分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部分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部分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部分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8] 其他报告事项 - 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及时报告董事长并知会相关人员[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特定情形时需报告[15] 报告时间与制度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重大信息预报需在特定时点后进行[16]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后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9] 报告责任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资料[19]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变化时2个工作日内重新指定备案[20] - 董事等人员对未公开信息应严格保密[21]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制度生效 - 制度于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