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00239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控股超过50%(不含50%),或未达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1] 会议与文件报送 - 控股子公司办公室需在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重要文件[3]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5日前报母公司董事会秘书[5] - 股东代表和董事在控股子公司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按权限向公司汇报情况[6] 人员任职与管理 - 公司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6] - 公司推荐的监事应占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7]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须在任免后2个工作日内报母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0] 报表提供 - 每年第一、二、三季度结束后15天内,控股子公司提供上一季度生产经营及财务报表[1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情况及财务报表[11] 薪酬与奖惩 - 各控股子公司应制订薪酬和激励机制,经审核审议后考核奖惩人员[12] - 公司有权对有突出贡献的子公司和个人予以奖励[12] - 不称职的委派人员,公司将建议处分、处罚或解聘[12] 重大事件与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应参照相关制度执行[13]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重大事项当日通报[13] - 子公司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13] - 子公司重大决定前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13] - 子公司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内幕信息等[14]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