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0023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双象股份双象股份(SZ:002395)2025-11-17 20:01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 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3] - 大股东、董事、高管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7][8] 大宗交易减持 - 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3] 协议转让减持 - 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4] 减持信息披露 - 大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5] 董事和高管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5]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有转让限制[7] - 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股份,上市已满一年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自动锁定[11][13]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其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名下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3] - 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为其持有数[13] - 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并公告[14]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股份[14] 特定情况减持限制 - 公司因欺诈发行或信披违法受处罚等,相关人员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6] - 董事和高管因违法犯罪等,特定期间内不得减持[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 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时间内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规定执行[15] -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