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晶澳科技晶澳科技(SZ:002459)2025-11-17 20:31

特定对象相关 - 特定对象含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等[3][5] 接待工作安排 - 证券事务部为来访接待专职部门,在董秘指导下工作[9] - 沟通前要求特定对象签承诺书并建档留存[12][30] 信息披露原则 - 接待遵循充分和合规披露、诚实守信原则[6] - 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可公布资料并邀媒体报道[11] 其他要求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尽量回绝来访[13] - 董、高接受采访调研前应知会董秘[1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