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晶澳科技晶澳科技(SZ:002459)2025-11-17 20: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7月19日获批首次发行4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09679544元[5] - 公司以200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经审计净资产145564200.50元,折合股本12000万股[11]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胡志军和朱新生持股均为25263557股,占比均为21.05%[12] - 公司设立时上海娴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6551724股,占比13.79%[12] - 公司设立时石家庄润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4482759股,占比12.07%[12] - 公司设立时张明铎持股7318739股,占比6.10%[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309679544股,每股面值1元[13] 重大事项 -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9家企业和自然人发行952986019股股份[13] 股份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5]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投票权为所持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之积[6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94]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12] 其他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