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晶澳科技晶澳科技(SZ:002459)2025-11-17 20:31

信息披露媒体与时间 - 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3]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9]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0][11][1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9]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指标占比超10%且满足金额条件需及时披露[24] - 关联交易超一定金额和占比需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重大诉讼等涉及金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业绩预告规则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14] - 预计年度净利润变动超50%需在1月内预告[26] - 特定每股收益情况可免披露业绩预告[27][2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22] - 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人 - 定期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33]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7] 信息管理与保密 - 证券事务部管理信息披露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42]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7]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致违规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71] - 信息披露违规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