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晶澳科技晶澳科技(SZ:002459)2025-11-17 20: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9]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7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6]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权限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14]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下设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6]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6] 工作细则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17日发布[22] - 自发行H股备案并挂牌日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20] - 未尽事项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0]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