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8]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9]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不受此限[15] - 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6] 工作细则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经证监会备案并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19] - 生效后,公司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自动失效[19]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 文件日期 - 文件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