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 - 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晶澳科技晶澳科技(SZ:002459)2025-11-17 20:31

股权结构 - 公司2010年7月19日获批发行4300万股A股,8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设立时以200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净资产145,564,200.50元,折合股本12,000万股[13] - 胡志军、朱新生持股数额均为25,263,557股,所占比例均为21.05%[13] - 上海娴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6,551,724股,占比13.79%[13] - 石家庄润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4,482,759股,占比12.07%[13] 股份变动 -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9家企业和自然人发行952,986,019股股份[14]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决议要求和处理方式[19][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未执行可诉讼[23][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诉讼[29][3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7][38]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等特定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1][42][43]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4]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等多种情形不能担任董事[78]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等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0]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87][9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0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7]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11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以续聘[13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0] - 控股股东持股占股本总额超5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