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及风险委员会人员构成 - 至少三名成员,过半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须有一名有专业资格或专长[7]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9] - 若公司现有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是非执行董事,两年内不得出任成员[11]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11] - 设秘书一名,由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或合适人士担任[11]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工作,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13] - 有权就外聘审计机构委任等提建议[13] - 审查公司财务及会计政策等[13] - 确保内外部审计工作协调[14] - 每年审查公司相关职能资源、员工资历等是否充足[14]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与外聘审计机构举行两次会议[1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0] - 最少每半年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开会讨论内部审计开展情况[21]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采用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若2日内公司没接到书面异议,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22]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前14日发出通知[22] - 临时会议最少于会议前5天发出通知[22] - 会议材料须于会议召前3天发给全体委员,除非全成员一致通过豁免该通知时限[22] - 与外聘审计机构代表每年最少举行一次无管理层出席的会议[25]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委员相关规定 -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至迟于会议召开前提交[26]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7]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决议相关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0] - 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通讯会议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31] - 委员或秘书应在会议决议作出3日内,将决议情况向公司董事会通报[33]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33] - 主任或指定人员应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违规时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向董事会汇报[36] 其他 -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洛阳钼业(03993) -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