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人员任职规定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特定犯罪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期满未逾2年不得任职[6] - 破产清算相关未逾3年、违法吊销执照相关未逾3年不得任职[6] 人员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生产经营管理职权[10] -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协助工作并在授权范围内履职[14] 会议相关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22] - 特定情形总经理应两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2] - 决定召开办公会,公司办公室会前一天发通知[23] - 会议通知应说明会议名称等信息[24] -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特殊情况可指定副总经理主持[24] - 会议充分讨论后由总经理做决定[24] - 会议纪要内容包括多项信息[26] - 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保存至少五年[28]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考核[29]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29] 其他规定 - 总经理离任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30]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